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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和中直驻闽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中央驻闽企业党委: 省直侨联拟于近期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领导班子。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同意,现就做好省直侨联代表暨委员、常委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人选条件 (一)省直机关代表暨委员、常委的名额 省直机关可推荐代表暨委员80名,包括常委45名(推荐名额初步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有关人选条件 1.名誉主席:原省直侨联主席,或者有侨身份、热心侨务事业的厅级(相当职称)的同志。 2.主席:有侨身份、热心侨务事业、有相当实力影响力的厅级(相当职称)或二级巡视员的同志。 3.副主席:有侨身份、热心侨务事业、有较大实力影响力的正处及以上级别(相当职称)的同志。 4.秘书长:由一位副主席兼任,或者热心侨务事业、组织执行能力强的正处及以上级别(相当职称)的同志。 5.副秘书长:从常委中挑选,或者指定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侨联、省直侨联主席或副主席候选人所在单位的业务部门同志(可以没有侨身份)。 6.常委:原则上,有侨身份、热心侨务事业的处级及以上级别(相当职称)的同志,也可适当吸收作出突出贡献的本人及亲属有海外留学、工作、生活等经历的同志。 7.代表暨委员:原则上,有侨身份、热心侨务事业的同志,也可适当吸收有较大作为的本人及亲属有海外留学、工作、生活等经历的同志。 原则上,除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以外,其他推荐人选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二、产生办法及要求 1.代表暨委员由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或党群部门)直接推荐产生,上届委员中未超龄的可继续留任。 2.常委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和省直机关工委协商从委员中推荐,有积极意愿参与的可向本单位党组织自荐报名。 3.省直各单位应把好政治关、纪律关,所提出的代表暨委员、常委候选人要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有关工作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将《登记表》《征求意见表》和《候选人花名册》(见附件2)(盖公章)纸质版报送省直工委统战部,《候选人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344601638@qq.com。 2.协调人事部门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归侨侨眷身份核实工作,同时做好基础台账(表格参照附件3),并通知具有侨身份的人员及时扫码加入微信群(见附件5),方便联络交流。 3.省直侨联属于群众团体,组成人员不在党政领导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范畴之内。 4.以上表格均可在“福建机关党建”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廖宏楚,15060087931,88562137。 附件:1.省直机关代表暨委员推荐名额初步分配表 2.福建省直侨联第二届委员会登记表、征求意见表、代表暨委员候选人名册 3.省直机关归侨侨眷花名册 4.关于省直侨联及侨身份界定的说明 5.省直机关侨联工作联络群微信二维码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点击下载附件: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协助推荐省直侨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暨委员、常委候选人的通知.doc |